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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工商户条例引关注:小贩渴望“尊严”更在意“实惠”
发布时间:2009/8/13  阅读次数:1211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1自然形成违法风险。而税务机关必须依法促进税款征收,否则就是不作为。另外,个体户一般都是定额税,根据具体的经营额来核定,比较灵活,较大的自由裁量权,可能会带来权力寻租的空间。

  因此,他认为,对于那些达不到税务起征点的个体户,规定税务登记、建立会计账簿,没有实际意义,不利于还利于民,应该切实为他们减除负担,扶植他们发展,促进社会稳定。

  多头监管,谁说了算

  避免扯皮是重点

  “对流动摊贩的‘整编’,可能会导致更多的城镇低收入者以及进城农民涌入这一行列,势必加大城市管理难度。”北京市西城区的一位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。

  食品安全法规定,餐饮行业主要由卫生部门监管,然而,如果新的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获得通过,街头摆卖的食品,同时也是流通领域里的商品,工商似乎也应该管。对此,食品安全法和正在征求意见的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都没有明确规定,执行起来,对街头流动摆卖的食品,到底属于工商部门管,还是卫生部门管?如何避免谁都该管又谁也难管?

  北京市西城区一位负责市容执法的工作人员认为,以往对小摊贩的管理,工商部门管理的主要是是否取得合法经营资格,城管主要管理是否占道违章经营。若小摊贩可注册成个体工商户,成为合法的经营主体,负责管理的就应该有更多的部门参与。特别是饮食问题,必须保证食品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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