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清新科教 > 详细内容
中外合作办学今后要接受评估 有问题的将受惩罚
发布时间:2009/8/13  阅读次数:739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
中外合作办学要接受评估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12日讯   中原网-郑州晚报报道:教育部昨日出台《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(试行)》,今后,将从师资状况、学生满意度、社会评价、办学特色等各个方面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评估。评估的结果需向社会公布,接受监督,办学存在严重问题的,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采取限期整改、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。2009年下半年先在天津、辽宁、江苏、河南四省市试点。张竞昳 赵文静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作 者:---责任编辑:王海霞
来 源:中原网-郑州晚报
上一篇:没有了! 下一篇:全国最大制售木马案在徐州鼓楼法院开庭
我要评论
  • 匿名发表
  • [添加到收藏夹]
  • 发表评论:(匿名发表无需登录,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。) 登录状态:未登录
最新评论
所有评论[0]
    暂无已审核评论!

|Copyright ©2009-6-2012-6中国☆清新资讯网(www.sxhzla.com.cn ).All Rights Reserved|

地方网站 陕西 上海  广东|湖北 山东广西 湖南四川|  江苏| |河南 河北|山西黑龙江 浙江辽宁 | 安徽福建 查看更多 

 

|关于我们|  |联系我们|  |免责条款| 

|网站备案(陕ICP备0901436号)| 

|清新论坛|  |申请链接|  |网站运营|  |版权联系|